朝阳保险:
人保车险合同
1、法律分析:人保车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人保车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3、人保车险签订合同方是汽车修理厂可先理赔后修车也可先修车后再理赔。 大多数情况下,人保车险是需要车主先修车,然后由车主自己垫付相关费用,再凭借车辆维修清单等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
4、不计免赔险的好处有很多,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
5、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人 保 车 险 的理赔标准是按 保险合同条款执行的 , 索赔情况与合同 约定 的内容相匹配, 就可以获得赔偿;反之,当 赔偿事由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有争议或者属于免责条款的, 人保 可 能会 拒绝赔偿。
汽车保险合同的作用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来承担相应车辆相关风险。投保人的对价是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保险事故风险,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赔偿损失的义务,这种对价是相互的和有偿的。
最早保险最早签发机动车车辆保险单是在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更爱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汽车保险是保障汽车出现意外时的一种理赔关系,主要是为保证汽车行驶安全的一个险种,汽车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包括:(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
汽车的交强险保单副本用于车辆进行年检时使用。车辆交强险保单一般为一式三联,其中客户留存两联,交强险保单一般在审车的时候要交给车管所备案使用。汽车年检一般需要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副本。